根据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和关于印发《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科技职院字〔2020〕25号)文件精神,我院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过学生申请、班级学生评选、学院审核,已经完成贫困生认定及建档工作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如对贫困生认定及建档的同学有异议,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人工智能学院4209辅导员办公室,请署真实姓名。
公示期:2024年10月11日——2024年10月16日。投诉电话:027-87586706。
人工智能学院
2024年10月11日